加入日期: | 2024.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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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4.03.28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高新区运西片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HJFFJSZ********** 工程名称 **高新区运西片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 **景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行政审批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
扬州高新区运西片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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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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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FJSZ2023090014 | |||||||||||||||||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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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高新区运西片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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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景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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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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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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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 |||||||||||||||||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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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扬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运西河两岸,西起甘八路,向东终点至润扬南路 | |||||||||||||||||
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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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拆迁:涉及运西村朱桥组、刘庄组;明星村蔡港组等共3个村8个组,约需搬迁113户,面积约4.55万㎡。2、道路工程:道路全长3704米,宽40.0米,规划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横断面布置为:5.0m人行道+5.5m非机动车道+2.0m 侧分带+15.0m 机动车道+2.0m 侧分带+5.5m 非机动车道+5.0m人行道。3、河道工程:运西中心河河道整治工程,河道长约4894m,河道底宽6m,底高程1.33m,两侧按1:2.5放坡,规划河口宽度为25.0m-30.0m。4、景观工程:运西河两侧景观绿化,主要是古运河至乌塔沟段,景观绿化面积110800平米。 | |||||||||||||||||
标段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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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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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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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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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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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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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FJSZ2023090014003 | 扬州高新区运西片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检测 | 公开招标 | 167 | 2024-03-06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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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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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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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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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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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7401040099997 | |||||||||||||||
计划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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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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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2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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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
公告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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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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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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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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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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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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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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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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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高新区运西片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高新区运西片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以扬邗行审投[2022]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景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扬州高新区运西片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起点为甘八路,向东延伸,终点至润扬路。 2.2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3.5千米,宽40.0米,规划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50Km/h。横断面布置为:4.0m人行道+5.5m非机动车道+2.5m 侧分带+16.0m 机动车道+2.5m 侧分带+5.5m 非机动车道+4.0m人行道。 2.3 招标范围:扬州高新区运西片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施工有关的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及其他必要的检测服务。 2.4 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暂定540天,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不影响工程进度。 2.5 合同估算价:167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同时具备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市政工程备案类),同时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3.7.2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1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8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2024年03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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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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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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