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4.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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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4.03.25 |
地 区: | 石家庄 |
内 容: | **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业务辅助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业务辅助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 |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业务辅助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业务辅助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项目规模及内容: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业务辅助服务,包括文字校正、排版;招标文件装订;招标采购文件合法、合规审查服务;车辆(含司机);专职服务人员;备案资料整理;备案资料装订、封装服务等。
2.1.3服务期限:1年;计划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业务辅助服务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公司承接的保定片区内京雄分公司招标代理业务辅助服务;
二标段:公司承接的沧州片区内京沪分公司、部分工程技术公司招标代理业务辅助服务;
三标段:公司承接的石家庄片区内冀翔通、燕赵驿行、生态、能源、物流、青银分公司及工程技术公司部分招标代理业务的辅助服务;
四标段:公司承接的其它区域内工程技术公司部分招标业务辅助服务。
注:各标段业务范围会根据实际情况微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2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仅允许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5日09:00时至2024年3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https://zc.hbgs.cloud/)”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3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4年3月25日9时3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科技中心2号楼2201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陆“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观看开标现场直播。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01室
联 系 人***
电 话:13229867006、15200028108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招标代理项目或招标代理业务辅助服务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服务团队成员8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少于四人(含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硬件最低要求)
*** |
投标人至少具有一套包含打印、复印、扫描、装订等功能的硬件设备;投标人至少提供一辆具有机动车所有权或一年以上使用权(2023年3月起)的小型车辆。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招标代理或招标代理业务辅助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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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条细化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分别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已在某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排名递进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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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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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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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组成齐全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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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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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人案 |
投标人未提交备选投标人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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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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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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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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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
业绩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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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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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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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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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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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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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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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
响应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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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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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40分 技术部分:50分 投标报价:10分 其他因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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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评审价格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的算数平均值,如果参与评审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审价格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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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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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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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商务 部分 (40分) |
人员评审(10分) |
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得6分; 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加1分,项目服务团队每有一名为高级职称的加1分,团队(含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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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得6分;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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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得6分;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中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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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硬件最低要求)得6分;每增加一辆具有机动车所有权或一年以上使用权(2023年3月起)的小型车辆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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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技术 部分 (50分) |
实 施 方 案 (50分) |
服务方案 (30分) |
不合理或缺项得0分,服务方案一般,得18分,服务方案较完善,得18—24分;服务方案优良,科学合理,得24—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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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措施(10分) |
不合理或缺项得0分,一般得6分,方案较为完善得6-8分,科学合理得8-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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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建议(10分) |
不合理或缺项得0分,一般得6分,方案较为完善得6-8分,科学合理得8-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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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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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0分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评分因素所列项目存在缺项的,则该项计 0 分。